消費券領取地點:發放方式分為統一發放與個別領取兩種
*統一領取日(98/01/18):戶籍所屬的投票所.,將倣傚「投開票所」方式,在全國學校、里民活動中心設立領取處,供民眾集中領取。需要證件:通知單 印章 身份證及戶口名簿
*郵局領取(元宵節後至98/04/30日止):離戶籍投票所最近的郵局等候通知領取

國人若趕不及明年元月十八日領取消費券,可能訂於農曆元宵節後一天、即明年二月十日(週二)開始領取,二次領取消費券截止日期為明年四月卅日。在過完年後再向指定郵局領取。
所有的發放作業到四月三十號為止,逾期未領取的人,事後不會再發給,且消費券若是遺失毀損或其他任何原因,也不再補發。
發放消費券會比照投開票所的方式,在外地就業、就學的人,無法在過年前返鄉領取消費券的問題該如何解決。可以委託家人代領
捐消費券做公益 愛心可抵稅
今年因不景氣、失業率影響,社福團體募款極其困難。聯合勸募、伊甸、世界展望會等社福團體昨天共同呼籲民眾,捐消費券來抵稅,個人公益捐款可抵稅百分之廿,不無小補。
聯勸秘書長周文珍表示,為獨居老人送餐、弱勢孩童的伙食費、單親媽媽托育孩童的支出等,都可用現金券購買。「既然消費券無排富條款,我們積極呼籲民眾,將消費券捐助社福機構。」
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指出,今年募款狀況雖不佳,但不考慮縮減服務,可能會精簡人事、減薪。「手頭還算寬裕的民眾,請捐出來做公益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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